进口清关报检: 货物到港后我司马上安排到船公司换单并办理报检、清关手续,5-7工作日内出具进口海关税单交给收货人缴税。 A. 报检部分:报检时需提供产地证、卫生证书、合同、装箱单、提单等单证。进口还需提供: 1. 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5份); 2. 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各5份)(注名产地); 3. 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检验报告; 4. 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明证明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并办理标签审核。 预包装食品添加剂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10344-2005《预包装食品添加剂标签通则》要求自行制作。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添加剂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B. 清关部分:先报检后清关的流程:
1. 申请标签和食品添加剂备案(商检局备案需 工作日,一年内有效);
2. 代理报检,出通关单( 2周左右,货进来后抽样送检); 3. 代理清关,(2个工作日); 4. 出税单,交税; 5、查货放行,缴费提货。 C. 清关部分的重点:食品添加剂的海关税金 食品添加剂的进口关税15%,增值税17%。关税、增值税这两种税,在海关填发完税凭证之日起15日内交纳,是由海关来代征的。一般情况,进口瓶装食品添加剂的综合税率是34.55%。 进口瓶装食品添加剂现行税率计算公式(所征收的税项,以人民币交纳): 1. 关税:15% (关税金额:CIF *15% ); 2. 增值税:17% (增值税金额:(CIF+关税额)*17% ); 3. 消费税:0% (消费税金额:(CIF+关税额)/(1-0%)*10% )。 D. 申报细则:办理进口清关时,食品添加剂进口的申报规范有: 归类要素: 1. 品名(中文及外文名称); 2. 加工方法; 3. 价格要素: 4. 阶段级别; 5. 生产日期; 6. 产地 7. 生产商名称; 8. 包装规格(单位包装规格*每箱单位数) 9.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