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
步:办理食品添加剂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首先,要准备食品添加剂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文件:
1. 卫生证 2. 产地证 3. 检测报告 4. 自由销售许可证 5. 食品添加剂的样品 6. 食品添加剂的标签 7. 成分含量 8. 食品添加剂的经营资质有了以上的文件就可以开始办理食品添加剂的自动进口许可证了。 第二步:食品添加剂标签备案 首先,进口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领取表格,提交下列申报文件: 1、企业备案申请表格;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印制好的中文标签(3张): (按照现行要求,保留的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必须在中文标签上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4、食品添加剂英文标签样张(1套)及相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保留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标签上必须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5、国外商品检验及相关机构和组织出具的《产地证》正本; 6、生产厂商《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流程》或者《成份鉴定分析表》正本:(只需要简单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盖企业印章或负责人签署); 7、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8、食品添加剂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企业需将所对应的进口食品添加剂样酒由国家商检总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以上资料齐备后,通过当地商检局上报国家商检局审核批准,发放“中文注册商标批准书”,一款酒对应一个商标。如果一款酒再申请一个商标,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不得相同。而如果申报的中文名称已有重复的,需要另外起名 第三步:食品添加剂进口单据审理 货物到港前,需要提供以下单证的正本: 1. 进口商业发票; 2. 详细装箱单(具体柜号对应的食品添加剂各种种类的箱数,按品名、年份等区分); 3. 进口购销合同;
4. 原产地证明; 5. 原产地卫生证; 6. 进口货物标签备案表; 7. 原标签样张及翻译文/中文标签样张; 8. 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9. 清关单证(清关/报检委托书,提货证明:2份)。 注意:如果包装货物为木质包装必须有“IPPC”标志 第四步:进口清关报检: 货物到港后我司马上安排到船公司换单并办理报检、清关手续,5-7工作日内出具进口海关税单交给收货人缴税。 A. 报检部分:报检时需提供产地证、卫生证书、合同、装箱单、提单等单证。进口还需提供: 1. 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5份); 2. 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各5份)(注名产地); 3. 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检验报告; 4. 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明证明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并办理标签审核。 预包装食品添加剂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10344-2005《预包装食品添加剂标签通则》要求自行制作。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添加剂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B. 清关部分:先报检后清关的流程:
孜然粉咖喱调味粉食口调料进口清关、上海食品调料进口报关清关